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2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福日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供应链 e 融资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上市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572.22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福日实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供应链 e 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福日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0000 万元的供应链 e 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1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10.45亿元
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3261P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傅圣骞
注册资本:371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
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
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
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
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
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福日实业100%股权。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29872.24136842.30
2负债总额115697.65126736.90
资产净额14174.5910105.39
财务指标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40090.3465803.07
净利润-730.88-4053.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债务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应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付款人有多笔应付款项或对一笔应付款项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应收账款付款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应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应付款项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甲方向链属企业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时,因应收账款付款人未履行付款义务发生由甲方垫款的,自垫款之日后三年内,乙方担保的多笔因垫款形成的到期债务应当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乙方对每笔因垫款形成的到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到期债务自垫款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应收账款付款人的应付款项、违约金、甲方
垫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付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应收账款债权(含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第三方催收机构委托费等所有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主营业务为贸易类业务,主要与央企、地方国企及上市公司开展合作,通过投标、战略合作等方式与客户达成交易,福日实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3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福日实
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福日实业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55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55亿元,担保余额为257252.2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4.54%、155.28%,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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