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玲女士、陈磊先生、王国平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吴玲女士、陈磊先生、王国平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