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吴玲女士、王国平先生
和董事江轩先生、汪礼敏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人员设置符合法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2025年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1、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月24日员会第六次会议2、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议案
4、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5年度内控内审工作计划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0、2024年度内控内审工作报告
11、2025年审计工作一季度汇报2025年7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月24日员会第七次会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8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1、有研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25日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0月27员会第九次会议2、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日作方案
3、2025年审计工作三季度汇报
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违规经营投
12月15员会第十次会议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合理,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在第九届十一次会议中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的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讨论和沟通,时刻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安排公司相关员工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完成。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
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议,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特长,进一步加强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恪尽职守、独立客观的履行工作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