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证券简称:安彩高科编号:2026-02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湖北明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拟现金增资其持有的湖北弘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北弘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预计增资额不超过3亿元。
*本次合作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涉及相关事项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论证,签署正式协议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后续事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近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与湖北明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弘集团”)、湖北弘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诺科技”“标的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安彩高科拟通过现金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彩高科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明弘集团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增资的具体金额,将以标的公司股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弘诺科技拥有两条1100T/D光伏玻璃窑炉及配套生产线,公司投资控股弘诺科技,可发挥各自在产业链、市场渠道等方面的资源与优势,有助于公司扩大光伏玻璃产能,巩固市场份额。
本次合作涉及相关事项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论证,签署正式协议并经董事会
1审议。本次合作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后续事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湖北明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MA4F55EP2N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住所:湖北省沙洋县沙洋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6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洪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明弘集团总资产33.50亿元,净资产18.20亿元,2025年销售收入16.00亿元,净利润0.64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弘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MA49M4D06T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住所:湖北省沙洋经济开发区工业八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卫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弘诺科技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产能为两台1100T/D光伏玻璃窑炉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一号窑炉已于2024年6月18日投产,
二号窑炉尚在建设过程中。明弘集团持有弘诺科技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弘诺科技总资产152471.93万元,净资产27303.02
2万元,2025年销售收入57573.52万元,净利润-4562.38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增资的具体金额,将以标的公司股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五、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近日,公司与明弘集团、弘诺科技在河南省郑州市以书面方式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二)交易安排
安彩高科拟通过现金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彩高科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明弘集团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增资的具体金额,将以标的公司股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预计不超过3亿元。
(三)公司治理
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拟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安彩高科拟委派3名,明弘集团拟委派2名。董事长拟由安彩高科委派的董事担任。
最终标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含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以投资后形成的新的章程约定为准。
(四)尽职调查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应全力配合安彩高科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五)本意向书的效力
本意向书为记录各方初步合作意向,各方的权利义务应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开展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链、市场渠道等方面的资源与优势,共同应对行业变化与调整,推动实现创新协同及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合作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合作事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
3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针对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将由各方进一步协商论证,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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