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2024年上市公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司(含 A、B 股)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
2017年度、2019
健需在5%年度年报审计机华仪电的范围内与构,因华仪电气涉气、东海2024年3月6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嫌财务造假,在后证券、天日担连带责续证券虚假陈述诉健任,天健已讼案件中被列为共按期履行判同被告,要求承担决)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
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投资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货币资金、合并报表、担保事项、关联方交易等。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2024年4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来的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24年10月2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与天健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审计师关于2024年年报预审工作计划的汇报。
(三)2025年1月2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2024年度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四)2025年4月23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
健所的审计工作汇报,审计委员就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注事项落实情况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
(五)2025年4月2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提
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