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证券简称:衢州发展公告编号:2026-030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浙江启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璋”)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内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被资助对象名称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_3000_万元
资助期限_/_个月
?无息资助利息□有息,_____?无担保措施□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为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0815434283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9日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主要办公地点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新湖绿城海上明月项目部注册资本155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房屋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道路土方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主营业务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南通启新50%、50%的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1-3月(未/2025年度(经审计)经审计)资产总额205208.59205785.91
负债总额118241.89118585.75
资产净额86966.7087200.16
营业收入-3.68
净利润-233.46-19447.77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1、南通启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上海启璋或其指定方(合称“合作方”或“绿城方”)分别向南通启新提供了44732万元借款。
南通启新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南通启新系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其50%、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启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启璋成立于201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洪涛,注册资本为
7500万元,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启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公司与绿城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合作之初的约定,在项目公司出现自己无法解决的资金缺口时,公司、绿城方应按公司50%、绿城方50%的比例为南通启新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项目公司统一按双方股东届时协商一致的标准向出借方计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季计提,按年结算。
如任一方未按期足额提供股东投入的(“未足额投入方”),为不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保证目标项目开发经营顺利进行,另一方(“投入方”)可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按13.5%/年的利率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若未足额投入方在投入方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之日起满30日仍未按持股比例投入的,则双方启动协商机制,协商期限为10日,协商期间投入方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仍按13.5%/年的利率标准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协商期满未协商一致,则投入方有权选择继续提供股东借款、或相应调整持股比例、或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股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被资助对象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公司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项目金额(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1033002.50
余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
1033002.50
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344000.83
说明:逾期未收回的本金3.44亿元,其中:与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因其经营状况恶化,面临较多诉讼,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累计金额3.64亿元。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其他应收款对象的经营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