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3名成员组成。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莉艳、独立董事梁春雨、非独立董事何
锋(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任职)、职工代表董事王
佳(2025年12月29日起任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马莉艳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控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和沟通事项16项,对审计计划、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师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沟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年第
2025-1-20《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一次会议
2025年第1、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汇报
2025-4-23
二次会议2、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汇报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5、《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2025年第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5-4-27三次会议6、《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2025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第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5-8-27
四次会议2、听取审计部《2025年内审工作进展》的汇报
2025年第
2025-10-2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秉持独立审慎原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了解上市公司最新情况和监管动态,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最新动态和财务情况,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向上市公司提供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情况的最新进展和问题反馈,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公司的审计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阅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听取了双方的汇报,对各方提出了细致的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