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贾勇先生为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及非独立董事陈芳女士为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8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拟提起诉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采取诉讼方式催收相关主体欠款的议案》。
2、2021年2月5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委托管理上海工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1年3月18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14、2021年4月26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1年5月21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6、2021年8月5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7、2021年9月10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酒店公司拟撤诉的议案》。
8、2021年10月25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1年11月1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与北京罗顿沙河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1年11月14日,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核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2验与能力,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计50万元(不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计
30万元(不含差旅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同意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问题,已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并要求其能认真按照内控条例开展业务,最大程度降低运营风险。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审慎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完成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积极地协调工作,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年审事项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年
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等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工作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年度财务审计
3工作的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并与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预
定的审计计划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以下无正文)
4(本页仅为罗顿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委员签署页)
委员签字:
贾勇李正全陈芳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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