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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绿能慧充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公告编号:2025-038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双方合作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慧充”或“公司”)和新

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商贸物流”)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围绕新能源充电桩和储能、重载无人机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MACHQC535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沈金生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

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合楼 B段 1601室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肥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

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外卖递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鞋帽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公共铁

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公共航空运输;保税仓库经营;保

税物流中心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食品销售;

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与新疆商贸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与新疆商贸物流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目标双方合作旨在依托新疆商贸物流在新疆商贸物流领域的龙头地位及全产业

链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绿能慧充新能源充电桩和储能、重载无人机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聚焦新疆十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共同推动产业升级与价值共创,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模式及合作方向:

基于产业方面的互补性,双方有意在新能源充电桩和储能、重载无人机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1)新能源方向的合作

绿能慧充充电桩产品全面覆盖交、直流充电桩以及超快充充电堆等领域,新疆商贸物流集团作为新疆大商贸、大物流、大通道建设方面的主力军,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商贸物流物资集散仓库分布式储能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2)在新疆无人机领域的合作由绿能慧充控股子公司中创航空向新疆商贸物流集团供应42架重载纵列式

双旋翼无人直升机,以每个机队7架重载无人直升机的配置,在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及北疆的伊犁、塔城共六个重点地区,协助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搭建六个物流、应急无人机机队基地。每个基地将配套建设维修车间、备件库、车库、办公及训练设施等,满足无人机存放、保养维修、人员办公训练及应急值班等需求。

双方以上述六个重载物流无人机机队基地为依托,将无人机与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现有物流体系相结合,搭建覆盖全疆与疆内跨境口岸的低空物流网络。

(3)绿能慧充与新疆商贸物流的远期合作

随着上述新能源方向和无人机领域方向合作的深入,双方有意在合适的阶段在资本层面进一步深入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商贸物流在新疆拥有大量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资源,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充电桩和储能产品在新疆的规模化推广与落地,有利于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创航空的重载无人机切入跨境物资运输、应急物流保障和偏远地区配送等场景。

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

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的签订将建立公司与新疆商贸物流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产业升级与价值共创,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

3、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

项执行情况而定,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战略合作后续

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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