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证券简称:亚星客车公告编号:2022-07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所欠货款23937912.75元及违约金;曹县
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所欠货款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黑龙江省共祥
运输有限公司所欠货款5282611.42元、违约金1824261.81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诉讼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
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23937912.75元及违约金,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黑龙江省共祥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5282611.42元及违约金1824261.81元。
公司近期陆续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及《传票》((2022)苏1003民初7108号、
(2022)苏1003民初9959号、(2022)苏1003民初9807号)。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管辖法诉讼目前
序号案号原告被告标的额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院理由进展
1(2022扬州市扬州亚都匀市23937买卖合原告与被告签订《买卖合同》等,约定已立案)苏邗江区星客车公共交912.75同纠纷被告向原告购买车辆。合同签订后,原受理,
1003人民法股份有通总公元及违告按约定交付车辆,但被告未能按约支尚未开
民初院限公司司约金付货款,尚欠原告23937912.75元的庭
7108货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扬
号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所欠原告购车款
23937912.75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2022扬州市扬州亚被告1300买卖合原告与被告1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分已立案)苏邗江区星客车1:曹县万元、同纠纷期)》,约定被告1向原告购买车辆。受理,
1003人民法股份有交运城利息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交付车辆,但尚未开
民初院限公司市公交74.10被告未能按约支付货款,尚欠原告庭
9959有限公万元及1300万元的货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
号司违约金法权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1立即给付所欠原
2:赵勇告货款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2对被告1的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3(2022扬州市扬州亚被告52826买卖合原告、哈尔滨市东郊客运服务有限公已立案)苏邗江区星客车1:黑龙11.42同纠纷司、被告1、被告2四方签订协议,约受理,
1003人民法股份有江省共元及违定原告与哈尔滨市东郊客运服务有限尚未开
民初院限公司祥运输约金公司合同下的债权余额及利息由两被庭
9807有限公18242告承担。协议签订后,两被告未按约付
号司61.81款,尚欠原告5282611.42元。原告为被告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
2:王盼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
春给付所欠款项5282611.42元和违约金
1824261.81元,并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18000元及诉讼费。
2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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