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证券简称:派斯林公告编号:临2025-020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锦源”)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507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28.7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29.0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万丰锦源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万丰锦源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计划在2024年12月21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披露前,本次增持计划万丰锦源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累计增持成交金额2465.6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于2025年1月6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取得增持股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913101106694439034
公司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540195MA6T46C5X7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吴锦华□不适用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三、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6日,万丰锦源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增持
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增持成交金额1255.5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以来,万丰锦源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增持成交金额3721.21万元。
本次增持前,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984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本次增持后,万丰锦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507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如下:
变动前股数变动前变动后股数变动后权益变动权益变动的投资者名称资金来源(万股)比例(%)(万股)比例(%)方式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万丰锦源控集中竞价□
2025/5/15-其他金融机
股集团有限10514.286022.7110666.596023.04大宗交易□
2025/5/26构借款□
公司其他:____
股东借款□
其他:____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万丰锦源投
1968.83614.251968.83614.25///
资有限公司
吴锦华815.34861.76815.34861.76///
合计13298.470728.7213450.780729.05------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