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 The Paslin Company 在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最高 6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
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7)。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 4.00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8)。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