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7公司简称:中再资环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再资环 60021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朱连升樊吉社
电话010-59535600010-59535600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 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
电子信箱 irm@zhongzaizihuan.com irm@zhongzaizihuan.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增减调整后调整前
(%)
总资产7167838712.397328121786.597328121786.59-2.19归属于上市公司
2549604795.972537546605.852537546605.850.48
股东的净资产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
调整后调整前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750071740.081674842513.731674842513.734.49归属于上市公司
12058190.1263037053.5063037053.50-80.87
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786421.7057056154.7157056154.71-84.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
-151307917.88-182975654.02-182975654.02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减少2.03个百
0.472.502.58
收益率(%)分点基本每股收益(
0.00870.04540.0454-80.8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0870.04540.0454-80.84元/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03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东名称售条件的
质例(%)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境内非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
国有法25.843588910830无0限公司人境内非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
国有法7.541046670520无0司人境内非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
国有法7.15993554570无0有限公司人境内非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
国有法4.50625496850无0司人境内非
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3.85533946350质押51000000人境外自
李卓2.36327341420无0然人国有法
陕西省耀水建材有限公司1.70236706100冻结2300000人境内非
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国有法1.29178858000冻结17885800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其他1.26174981000无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湖北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
国有法0.88121681510无0公司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除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公
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是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无法查证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无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中信建投-中再资环基金补贴
21 中再 A 193343 2021-09-23 2024-09-23 569409710.43 5.00
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信建投-
中 再 资 环 21 中再 C 193344 2021-09-23 2024-09-23 30000000.00基金补贴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4.2665.19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39 0.49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