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兴华所)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成立(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项目合伙人:马云伟,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红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4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聘任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招标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㈡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鉴于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会议,同意聘请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将聘任兴华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2万元。
(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㈠审计委员会对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㈡兴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㈢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兴华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委员、公司管理层成员一起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沟通。
㈣经审计,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兴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兴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兴华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本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以下无正文)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