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2026-00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含本次额度内反担保担保金额)北京新领先医药科
5000万元18000万元是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4467.05(含本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1.8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在2026年2月2日至2027年2月1日期间发生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在2026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12日期间发生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可
以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2025-024号)。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公司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下属控股子公司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100万元调剂至新领先。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担原审议调整后保前为被担保人名调整额本次担可用担的担保的担保其提供称度保金额保余额额度额度的担保余额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1595021001805013000500050展有限公司郑州深蓝海
生物医药科2500-21004003000100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有其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70411818M成立时间2005年1月10日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注册资本9155.42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
/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9986.0848061.19
负债总额16615.0716094.94
资产净额33415.2632005.55
营业收入16481.6330216.97
净利润1409.711111.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新领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
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
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
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5、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新领先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少数股东未参与其实际经营管理,故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
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4467.0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8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