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违规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
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于洪波、郦仲贤、麻国安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