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证券简称:亨通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5041533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亨通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27029828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3.61%。
*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旭”)、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崔巍先生与梁美华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83282668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00%。本次股票质押后,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463636935股股份,占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67%,占公司总股本的15.59%。
公司于近日收到亨通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5年7月7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
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的27029828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270298280
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6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09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7月7日
持股数量(股)504153332
持股比例(%)16.9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亨通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已于同日办理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见“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占公质押是否是否占其所股东为控本次质押股质押起质押到质权司总融资为限补充持股份名称股股数始日期日人股本资金售股质押比例东比例用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亨通办理解
2025年公司
集团除质押贷款
是270298280否否7月7苏州53.61%9.09%有限登记手增信日长三公司续为止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合计/270298280/////53.61%9.09%/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8年7月3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
况如下:
已质未质押押股股份情份情况况已已未未质质质质押押押押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持股比股股股股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持股份总股本名称例份份份份量量比例比例中中中中限冻限冻售结售结股股股股份份份份数数数数量量量量亨通集团
50415333216.95%027029828053.61%9.09%0000
有限公司苏州亨通永旭创业
投资32223109110.83%19333865519333865560.00%6.50%0000企业
(有限合
伙)江苏亨通投资
20000000.07%00000000
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
20000000.07%00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3崔巍11102000.04%00000000
梁美
13320580.04%00000000
华
合计83282668128.00%19333865546363693555.67%15.59%0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亨通永旭质押的公司
股份193338655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亨通永旭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0%,对应融资余额为52168万元。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
亨通集团、亨通永旭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亨通集团、亨通永旭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等。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本次质押事
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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