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独立的原则,
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经审查,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职业素养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丁林洪先生、姚志红先生、于宗振先
生、丁林辉先生、高敏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经审查,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
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范其勇先生、周师照先生、王欣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徐广、丁林洪、王朴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