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贾晓钧先生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该公司”) 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 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 金融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
提名人: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6年 9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