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证券简称:金鹰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提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其中董事2023年度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筹划收购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达利针织和
达利绢纺两家公司各3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对达利针织和达利绢纺的持股比例由70%上升至100%,达利针织和达利绢纺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变更相关手续。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5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林德华、杨利成、张世超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德华、杨利成、张世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3/5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2号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3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3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5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4号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