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证券简称:金鹰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司(含 A、B股)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1/4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案件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告时间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已完结(天健需在华仪电
投2024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5%的范围内与华仪气、东海
资年3月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电气承担连带责证券、天
者6日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任,天健已按期履健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行判决)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2/4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罚类型中国证券监督对传化智联年度财务报表审
尉建清2025/1/17警示函管理委员会浙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江监管局警示函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6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4(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