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26-05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决议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7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告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
(股)(%)
1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5081911330.69
2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129963359.14
3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733403755.06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37132083.91
5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8979003.50
6喻会蛟1006739292.94
7张小娟740270542.16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540276851.58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530000911.5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
10290516140.85
-恒赢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鉴于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