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26-03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42.98万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四、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以及“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24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同层级排名50%-90%,本次个人当期行权比例为80%,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共9.18万份;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同层级排名后10%,未达相应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3.50万份;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30.30万份。
因此,公司本次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2.9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