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6证券简称:桂冠电力公告编号:2025-02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层26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046367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91.40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赵大斌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1人,非独立董事邓慧敏、李香华因另有公务无法
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吴育双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施健升先生、副总经理王鹏宇
先生、总会计师孙银钢先生、副总经理徐维友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田晓东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192586938 99.8327 11539376 0.1601 510484 0.0072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202578331 99.9714 1933961 0.0268 124506 0.0018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607155 99.9718 1943261 0.0269 86382 0.0013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587875 99.9715 1933121 0.0268 115802 0.0017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618875 99.9719 1937721 0.0268 80202 0.0013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619151 99.9719 1935861 0.0268 81786 0.0013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股权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546261 99.9709 1946535 0.0270 144002 0.002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552277 99.9710 1940535 0.0269 143986 0.0021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2506331 99.9704 2053685 0.0285 76782 0.001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8《关于公司2025461299.550119400.41881430.0311年度续聘会计6719535986师事务所的议9
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与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参与表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陈超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