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证券简称:铜峰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0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85533014.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9385348.03元,截止2023年末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852333.70元。
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852333.7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