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叶温平先生、苏建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叶楹平先生、苏建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其配偶、交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一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其配偶、交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vp
叶楹平
2026年3月14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其配偶、交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百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苏建徽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