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时代万恒:内部控制制度第10号研究与开发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06 查看全文

内部控制制度第10号——研究与开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以及《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研究与开发,是指公司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

第三条公司开展研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二)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

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三)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研发工作,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

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规范研发行为,促进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章立项与研究

1第五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

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

和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意见。

第六条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集体审议决策。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公司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

公司应当跟踪检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有效规避研究失败风险。

公司研究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的,应当采用招标、协议等适当方式确定受托单位,签订外包合同,约定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八条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研究的,应当对合作

单位进行尽职调查,签订书面合作研究合同,明确双方投资、分工、权利义务、研究成果产权归属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

公司对于通过验收的研究成果,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申请专利或作为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进

2行管理。公司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研究成果,应当及时办理

有关专利申请手续。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

公司与核心研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特别约定研究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后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开发与保护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研究成果的开发,形成科研、生

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的开发应当分步推进,通过试生产充分验证产品性能,在获得市场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

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

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借阅和使用。

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究成果。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研发活动评估制度,加强对立

项与研究、开发与保护等过程的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研发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活动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

3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投资与运营管理部修订并解释,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4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