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05280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7.464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封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祥军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朱龙、副总裁刘刚、财务总监吴嘉
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19374846 99.0432 1084875 0.9001 68300 0.056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
16815934698.336210848751.5651683000.0987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献萍、陈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