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核查后,回复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日,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万通控股”)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股票办
理质押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我公司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受让方锁定期为6个月的你公司266万股的特定股东受限股票。
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你公司股份990,198,930股,累计质
押股份数为896,420,539股,占所持有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3%,占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43.64%。目前因日常经营所需对所持的你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我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回函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