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北京万通新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自查,回复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
万通发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应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
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未在股票异动期间买卖万通发展股票。
签字: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