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600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号 A座 527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亚运新新家园办公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422号龙山新新家园(原民营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金融中心 B座 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嘉华控股、控股
指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万通控股指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万通发展、上市指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流通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号 A座 5279室法定代表人刘永彬
注册资本19257.4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601982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经营范围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24-06-03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王忆会持股82%,岳山持股10%,程维持股8%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亚运新新家园办公楼
联系电话010-51737566
2、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422号龙山新新家园(原民营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永彬
注册资本143832.7914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95164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投资控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营范围
设施的销售、出租;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
5打印、复印、传真、电话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承办组织展
览、展销;设备租赁;购销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金属
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百货;建筑装饰、装修;制冷设备安装;健身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住宿;餐饮;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1997-03-06至2096-03-05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97%,海南万通御风股东情况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0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17.96%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金融中心 B座 8层
联系电话010-680460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1、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在上市公司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家或地区居留权任职情况刘永彬男董事长中国北京无无岳山男董事中国北京无无程维女董事中国天津无无
2、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居住是否取得其他国在上市公司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地家或地区居留权任职情况王忆会男董事长中国北京否董事长张国安男副董事长中国北京否董事孙华男董事中国北京否首席财务官吴丹毛男董事中国北京否董事赵毅男董事中国北京否监事会主席彭和平男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否无王丹彦女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否无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司法拍卖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达
5%,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减持价格区间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定价依据
(股)(元/股)
2025年02月13日至
嘉华控股825000004.3038%司法拍卖5.08-6.43法院确定
2025年06月23日
2024年12月25日至
万通控股410100002.1394%司法拍卖4.70-7.91法院确定
2025年03月27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嘉华控股44688914123.3129%36438914119.0091%
万通控股31925978916.6549%27824978914.5155%
合计76614893039.9678%64263893033.5246%
嘉华控股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万通控股与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系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2638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52%,累计质押股份数为62443333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97.17%,占公司总股本的32.57%,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暨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可在上市公司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司法拍卖股份减少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2025年6月24日
13(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2025年6月24日
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万通中心写字楼 D座 4层股票简称万通发展股票代码600246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
司 街 9号 A座 5279室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422号龙人名称务人注册地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新新家园(原民营经济开发
区)
有□无□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万通控股是嘉华控股的一致行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可多选)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嘉华控股万通控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446889141股持股数量:319259789股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持股比例:23.3129%持股比例:16.6549%嘉华控股万通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数量:364389141股持股数量:278249789股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82500000股变动数量:41010000股
变动比例:4.3038%变动比例:2.1394%
15嘉华控股万通控股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2月13日时间:2024年12月25日份变动的时间至至及方式2025年6月23日2025年3月27日
方式:司法拍卖方式:司法拍卖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不适用准
16(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永彬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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