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编号:2025-09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附件《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查询文件,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自查期间,有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含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亲属)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前述人员的买卖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根据该等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或情况,也未向亲属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在自查期间,共有3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该等
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等相关信息,也未有任何人员向其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