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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编号:2026-05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40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3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 D座 4A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59071169

5、电子邮箱:dongban@vantone.com

6、邮编:100020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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