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⒛26年3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杨海生先生、韩军锋先生、黄海龙先生、独立董事郭世
辉先生、杨为乔先生、徐焕章先生、李勤女士、陈实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杨兴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齐伟红先生现场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杨海生先生召集、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⒛26年3月11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参
与了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项目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
工具有限公司申请的9.5163亿元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通过权益性资金的方式注入广东陕建惠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
表决结杲: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 ^lx尢止文 )(此页无正文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杨海生杨兴斌郭世辉杨为乔鼬
李勤陈实(此页无正文系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杨海生杨兴斌韩军锋|黄海龙郭世辉杨为乔
徐焕章李勤陈实(此页无正文系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会议决议之盖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