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2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66872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193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7284353 97.4357 8508412 2.3203 894500 0.244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6735853 97.2861 9014312 2.4583 937100 0.2556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6739753 97.2871 8586712 2.3416 1360800 0.371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6279053 97.1615 9009512 2.4570 1398700 0.3815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决权的比例(%)
5.01刘中海35385705296.5010是
5.02张金焱35733183197.4486是
5.03明东35646143597.2112是
5.04孙保新35659456197.2475是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决权的比例(%)
6.01姚文英35647955497.2162是
6.02王传兵35714590397.3979是
6.03康晨35397770796.5339是
6.04毕新胜35452911396.6843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
13635164579.4492850841218.59578945001.9551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3580314578.2504901431219.70149371002.0482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33580704578.2589858671218.766913608002.9742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43534634577.2520900951219.690913987003.0571
董事津贴的议案
5.01刘中海3292434471.9586
5.02张金焱3639912379.5530
5.03明东3552872777.6506
5.04孙保新3566185377.9416
6.01姚文英3554684677.6902
6.02王传兵3621319579.1466
6.03康晨3304499972.2223
6.04毕新胜3359640573.427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5.00、6.00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各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均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立新、姜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