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9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12月12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1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孝东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宇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2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22%,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3(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盖章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