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6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科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172367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31.946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参会2人,董事王海润先生、杨绍孙先生、刘冬雪女士,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骅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1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543007 99.5385 2419003 0.2378 2274700 0.2237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546007 99.5388 2417203 0.2376 2273500 0.2236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841807 99.5679 2122703 0.2086 2272200 0.2235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764907 99.5603 2114203 0.2078 2357600 0.2319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763507 99.5602 2135103 0.2098 2338100 0.2300
2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789507 99.5628 2145203 0.2108 2302000 0.2264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798007 99.5636 2096703 0.2061 2342000 0.2303
1.08议案名称: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12478207 99.5322 2442803 0.2401 2315700 0.227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15319942097.027224190031.532022747001.4408
1.02回购股份的种类15320242097.029124172031.530922735001.4400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5349822097.216521227031.344322722001.4392
1.04回购股份的期限15342132097.167821142031.339023576001.4932
回购股份的用途、
数量、占公司总股
1.0515341992097.166921351031.352223381001.4809
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15344592097.183421452031.358623020001.4580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15345442097.188720967031.327923420001.4834
3来源
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
1.0815313462096.986224428031.547123157001.4667
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覃锦、傅珏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网公告文件《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盖章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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