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为:杨政先生(主任委员)、李克明先生、汪献忠
先生、宋志刚先生、陈昆志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方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14日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的审核意见.
4、2023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3年10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年11月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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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
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
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内部
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
进度完成.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披露的财务
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要求,积极
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
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外部审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更为有效.同时,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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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以提供真实、准确、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以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推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六)深化准则理解提升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我们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
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对于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对实务热
点的解读与交流,提升履职能力,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等
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
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精神,严格按
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完
善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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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202U年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