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证券简称:鑫科材料编号:2026-02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根据2026年的经营计划,拟向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亿元)
1浦发银行芜湖分行3
2建设银行芜湖分行3
3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2
4徽商银行芜湖分行2
5农业银行芜湖分行2
6广发银行芜湖分行1.5
7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1.5
8东亚银行合肥分行1
9兴业银行芜湖分行1
10浙商银行合肥分行1
11中国银行芜湖分行1
12华夏银行芜湖分行1
13邮储银行芜湖分行1
14交通银行芜湖分行1
15无为农村商业银行1
16工商银行芜湖分行1
117九江银行合肥分行1
18中信银行芜湖分行1
19杭州银行合肥分行1
20平安银行芜湖分行0.8
21恒丰银行合肥分行0.8
22光大银行芜湖分行0.8
23招商银行芜湖分行0.6
合计30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向上述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申请授信,也可在各银行间调剂使用。
具体额度以各家银行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已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