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5-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71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9.61%,占公司总股本的14.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52434456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52434456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7月28日
持股数量(股)1303098651
持股比例(%)20.3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90714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9
经与广汇集团确认,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续暂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广汇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
1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如下:
已质押未质押股份情况股份情况已质已质未质未质本次解押前累本次解押后剩占其所持占公司持股比例押股押股押股押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计质押数量余被质押数量股份比例总股本
(%)份中份中份中份中
(股)(股)(%)比例(%)限售冻结限售冻结股份股份股份股份数量数量数量数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130309865120.3995957445690714000069.6114.19----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30309865120.3995957445690714000069.6114.19----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2147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48%,占公司总股本
的3.36%,对应融资余额为7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25214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对应融资余额为8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解除冻结股份
367491281股,解除质押股份52434456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071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9.61%,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9%。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
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经营管理等其他产生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
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后续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持股份解质押等
股份状态及风险情况进展,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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