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证券简称:大湖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确认
202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履职能力及承担的
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姓名职务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罗订坤董事长兼总经理80.42
孙永志副董事长45.77
郭志强董事98.98
刘希波独立董事6.00
王妮独立董事6.00陈颢监事长36.73
徐如科监事20.19
唐长青职工监事20.42
赵德华副总经理28.76
李志东副总经理31.76
陈克忠副总经理28.78
袁瑜副总经理26.52
李爱川副总经理62.96
童凯副总经理34.58
戴兴华财务总监34.47
杨波董事会秘书22.23
合计584.56
公司董事郭志强先生的工资及绩效在子公司予以发放,其2024年度的薪酬包含了基本年薪与2023年度的留存工资和绩效工资,
(2023年度的绩效于2024年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为依据,将结合董监高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监事会成员的履职期限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监高
2025年度薪酬,薪酬范围不超过如下标准:
董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
副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80万元;董事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固定)。
监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监事会主席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监事为人民币15万元至3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总经理为人民币40万元至
100万元,副总经理为人民币20万元至60万元,财务总监为人民
币30万元至60万元,董事会秘书为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
三、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