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股票简称:首旅酒店编号:临2026-04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
策和经营层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人员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拟修订后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出建议。建议。
1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组成,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第八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
提出建议:
员的人选;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第十条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经理人员人选的况,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后遵照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后遵实施。照实施。
2第十一条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
序: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各有(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各有关
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研究公司对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提案;书面提案;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公(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公
司或其他公司等广泛搜集董事、经理司或其他公司等广泛搜集董事、高级管
人员人选;理人员人选,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三)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
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员人选;(三)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四)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选;
并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进行其
他与任职有关的工作。(四)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进行其他与任职有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
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成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以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独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会议由召集立董事)主持。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
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
3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
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员列席会议。议。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
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保存。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第十九条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
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有关信息。露有关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7月
29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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