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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跃女士、独立董事刘葳先

生和董事长陈卫先生共3位成员组成,薛跃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就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交流:1、会计师对

2022年度审计工作、审计重点和内容进行阐述,并与与会人员就2022年审计中

工作计划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2、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二)2023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初稿,并与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就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三)2023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第1页共3页(四)2023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3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2023年10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议程序恰当、合理,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内部审计指导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以此形成的工作总结,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2022年年报审计期间,安排注册会计师提前进行预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确保年报涉及的工作及时完成。

第2页共3页(五)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特此报告。

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薛跃、刘葳、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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