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鹰潭阳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阳光”),上述被担保人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担保余额如下: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鹰潭阳光提
供担保 49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为鹰潭阳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78.9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为满足子公司鹰潭阳光日常经营需求,鹰潭阳光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申请不超过 49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11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94000 万元。上述额度为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担保签订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
是 是
本次新 担保额度 保
被 担保 被担保方 否 否
担 截至目前担 增担保 占上市公 预
担 方持 最近一期 关 有保 保余额(万 额度 司最近一 计保 股比 资产负债 联 反方 元) (万 期净资产 有方 例 率 担 担
元) 比例 效
保 保期对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阳 鹰
光 潭 一
100% 47.50% 3378.95 4900 1.38% 否 否
照 阳 年
明 光
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度预计 本次使用前已 本次使用 本次使用后剩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使用额度 额度 余额度
阳光照明 鹰潭阳光 10000 3378.95 4900 1721.0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5 年 5 月 13 日
3.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
4. 法定代表人:陶春雷
5.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的
设计安装等
7.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956.9 20867.59
负债总额 12715.10 9912.44
净资产 14241.80 10955.15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20968.11 8610.68
净利润 1185.92 -286.65
8.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鹰潭阳光 100%的股权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鹰潭阳光提供 49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公司为子公司鹰潭阳光提供担保,公司作为鹰潭阳光的控股股东,对下属子公司鹰潭阳光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鹰潭阳光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被担保公司处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22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592.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 8.93%,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