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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5 00:00 查看全文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262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住所:

长兴科技园)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通讯地址:

长兴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方股份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指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沃上海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沃上海于2025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15万股北方股

本次权益变动指份股票,占北方股份总股本的1.26%本次权益变动后,特沃上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5%。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U8816成立时间2017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经营范围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长兴科住所

技园)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801室(临港长兴科通讯地址

技园)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兵国调(厦门)股

主要股东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9.9999.9(有限合伙)

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0.010.1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任职情况国籍长期居住地

家/地区居留权执行董事兼总经陆斌中国中国否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5%的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其中,2025年3月25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特沃上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除前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

择机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6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沃上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

北方股份21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北方股份总股本的1.26%),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方股份的股份比例为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股本次变动后持股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2765000016.262550000015.00

备注:

1、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此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9.26%。

2、2025年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3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比例由19.26%下降至17.26%。

3、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17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7.26%下降至16.26%。

4、2025年6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21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6.26%下降至15%。

7三、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方股份342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北方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减持价格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方向变动月份比例区间(元/(股)(%)股)

特沃上海集中竞价卖出2024年12月13062000.7719.18-

20.34

特沃上海大宗交易卖出2025年2月3400000217.38

特沃上海集中竞价卖出2025年4月4000000.2421.30-

21.60

特沃上海集中竞价卖出2025年5月13000000.7623.62-

23.63

特沃上海大宗交易卖出2025年6月21500001.2619.70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陆斌年月日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上市公司名称限公司地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票简称北方股份股票代码600262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披露义务南大道1333弄11号楼称有限公司人注册地1801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765000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6.26%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持有数量:2550000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动后持股比例:15%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时间:2025年6月4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不涉及□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13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涉及□的负债,未解除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涉及□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涉及□

14(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陆斌年月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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