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认真自查确认并电话向实际控制人确认,现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贵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回复如下:
如贵公司已披露的公告所述:本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与上海弈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弈和弈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弈丰1号”)和弈和北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耀1号”))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转让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4,947万元。本次交易的最终情况以实际进展、协议约定等最终文件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弈丰1号、北耀1号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及对外投资所需全部手续、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郑重说明:上述两支基金自身产业赋能能力有限,仅可对公司林板材业务提供有限客户资源,后续协同效应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贵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会对贵公司调整主营业务产生影响。贵公司后续仍将聚焦核心林板材主业,继续依托云南省普洱市丰富的林地资源优势,持续深耕林木主业,夯实主业基本盘。
除上述事项及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与贵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贵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复如下:在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同2由支节限公、同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