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5-06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
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
●汇银木业于近日收到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县人民法院”)
送达的5份《民事裁定书》及其分别对应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保全金额合计2424.91万元,汇银木业的银行账户、自有机械设备、厂房、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原材料。该等资产已被财产保全,该等事项将对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累计12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515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最终以收到的立案文书等为准),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0.05%;已披露涉诉事项累计4项,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涉案金额合计为4970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26%。
●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涉及上述多项民间借贷纠纷等原因,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等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汇银木业在年中库存盘点时发现,因分管销售业务董事王兰存(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绕开公司内控系统监控及正常业务审批流程,变卖部分货物且所得款项均已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导致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汇银木业近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上述事项将造成汇银木业约
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损失,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损失约为969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严格进行会计处理,最终涉案金额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存货盘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进展情况
汇银木业已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配合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工作,持续依法追究王兰存等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采取财产保全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2025年6月,因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
申请人王三全、王东仙、王新旺(以下简称“三原告”)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将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查封,查封的资产账面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将汇银木业的主要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账户资金约80万元。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5080万元。
为减轻诉讼保全对汇银木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经协商,汇银木业与三原告就财产保全的具体行为措施达成和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对库存产品的查封转为“活封”。详情可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 5日、2025年 8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2025年8月,申请人赵全来向唐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请求对
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股权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保全标的金额为10930666.67元。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价值10930666.67元的股权等财产。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内的砂光线、锯切线、翻板器、热压机各一套被查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2025年8月,申请人刘静超向唐县人民法院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
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汇银木业部分库房内的木板及配件库房零件被查封。同时,唐县人民法院对赵全来一案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之财产追加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轮式吊车等8台设备和部分成品木板,上述被查封的资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保全标的金额仍为
10930666.67元。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1)。
4、2025年8月,申请人高爱萍、刘岩向河北省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请求
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价值财产。汇银木业的一套密度板砂光生产线被查封,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止。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晚间获悉唐县人民法院针对赵全来一案财产保全措施之财产追加汽车4辆,上述被查封的资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保全标的金额仍为10930666.67元。
(二)本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申请人为赵会平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84号】的裁
定情况:
查封、扣押汇银木业名下备件库备件以及成品板材,金额总计4583040元,保全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配件房中一、二层的配件和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所封的密度板被轮候查封。
2、申请人为王保龙、赵会敏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92
号】的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银行账户、固定财产以及其他名下财产,价值共计2060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3辆轮胎式装载机和鹰嘴式综合破碎机等2套设备被查封。
3、申请人为王保顺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414号】的裁
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崔会军、邢二录、王聪敏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所有财产,保全金额2575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1辆消防车、破碎机等3套设备和削片车间二线的密度板若干被查封。
4、申请人为彭雪艳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404号】的裁
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492076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6台电动机设备被查封。
5、申请人为周占雨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53号】的裁
定情况: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的银行账户、自有机械设备、厂房、成
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原材料,崔会民、崔会军、王兰存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公司股权及股权收益等财产,金额合计为145390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及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
以上裁定立即开始执行。上述被查封的财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
序号案号原告被告诉讼本金案由状态
(2025)冀汇银木业、
10636民初王三全崔会军、3720民间已立案,万元
1696借贷未开庭号王兰存
(2025)冀汇银木业、
20636民间已立案,民初王东仙崔会军、150万元
1697借贷未开庭号王兰存
(2025)冀汇银木业、
30636民间已立案,民初王新旺崔会军、200万元
1698借贷未开庭号王兰存
(2025)冀汇银木业、
40684民间已立案,民初张茂祥崔会军、900万元
2153借贷未开庭号王兰存
(2025尚未收到)冀汇银木业、
50627民间案件相关民初赵全来崔会军、1000万元
3294借贷立案受理号王兰存
通知书
(2025尚未收到)冀
60627民间案件相关民初刘静超汇银木业719.86万元
3345借贷立案受理号
通知书(2025尚未收到)冀
70123高爱萍、民初汇银木业400民间案件相关万元
6294刘岩借贷立案受理号
通知书
2025尚未收到()冀
80627民间案件相关民初赵会平汇银木业458.30万元
3384借贷立案受理号
通知书
(2025尚未收到)冀
90627王保龙、206民间案件相关民初汇银木业万元
3392赵会敏借贷立案受理号
通知书
2025汇银木业、尚未收到()冀
100627崔会军、257.50民间案件相关民初王保顺万元
3414邢二录、借贷立案受理号
王聪敏通知书
(2025尚未收到)冀
11062749.21民间案件相关民初彭雪艳汇银木业万元
3404借贷立案受理号
通知书
(2025汇银木业、尚未收到)冀
120627崔会民、民间案件相关民初周占雨1453.90万元
3353崔会军、借贷立案受理号
王兰存通知书
注:第6-12项涉及金额为《民事裁定书》中的财产保全金额,实际诉讼本金以后续收到立案文书等为准。
经汇银木业2025年8月15日查核,因上述案件,汇银木业已解冻的5个银行账户(详情可见公司 2025年 8月 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除
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的账户外,其他4个银行账户重新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行: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22600012200008****(未冻结)
2、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2031306270010000038****(已冻结)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91306001300010****(已冻结)
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唐县支行
账号:1300166801105051****(已冻结)
5、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账号:610072010000016****(已冻结)
(三)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
根据《民事裁定书》,上述资产被查封主要系申请人赵会平、王保龙和赵会敏、王保顺、彭雪艳、周占雨与被执行人汇银木业及其他相关债务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所致。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
目前汇银木业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的诉讼案件立案受理
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案件情况以汇银木业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
三、控股子公司停工、停产的情况
因上述多项民间借贷纠纷,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目前汇银木业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等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等事项将对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汇银木业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和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如果最终判决汇银木业承担责任,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对其经营将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