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证券简称:国电南自公告编号:临2026-02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
5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国电南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国电南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40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南自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5870778股减少至1015586712股。(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1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909室证券法务部2、申报期间:2026年5月15日起45天内(9:00-12: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5、传真:025-83410871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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