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审议《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意见该报告反应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主任委员:胡进文
委员:陈忠勇
李同春
骆小春
谢磊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