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
2025年度,本人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的个人背景如下:
廖义刚,男,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中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本人自查,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我均全部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出席董事会情况大会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
38044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缺席出席缺席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70105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出席,并对以下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度)》3.《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4.《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意5.《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6.《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7.《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
经全面审阅,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查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了充分沟通。在年度审计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我参加了3次公司股东大会和3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这些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发展、财务信息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
意见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理解与互信。
(四)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现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大力支持。
2025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
深入了解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控
制执行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同时,我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踪行业政策动态和媒体报道。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结合自身会计专业背景,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和有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保持信息互通,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和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传递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进展和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同时,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询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积极组织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我的履职能力。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受到任何损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此次收购为基于政府文件的股权无偿划转,不存在需要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或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4份定期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均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对4份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次续聘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过程公正合规,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出了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亦未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密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决策与监督职责,坚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廖义刚
2026年3月27日



